问题 | 社保交15年退休可以拿多少钱 |
释义 | 一、交满15年社保退休后领多少退休金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根据规定,“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每个单位是不相同的,一般在0.6至3之间,即以计算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为基数缴费,主要是考虑收入水平的差异,收入高缴费指数就高,但不超过3。 知道了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接下来就举个例子。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那么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能领的钱有这么多: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能领的钱有这么多: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二、按照每年8000元缴纳养老保险,多久才能回本? 假如按照每年8000元的缴费基数进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的社保合计需要缴纳12万元的费用,由上诉公式得,我们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2490元,按照历年养老金涨福5%来计算,缴费12万元的回本周期可能为4年。 换个角度来看,当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且每年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那么在退休后4年就可以回本个人社保总缴纳费用。 而如果参保人不幸在养老金回本前突发疾病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的部分将由法定继承人来领取,同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丧葬费和补助金。 如果没有满15年该如何补缴? 在缴纳社保的期间有中断情况,导致没有连续缴满15年,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补缴社保,但是补缴社保有一定的手续。 补缴社保需要的手续有: (一)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已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在同一缴费年度如果有可选择的补缴年限,可以多次进行补缴。 (二)申请补缴时,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按参保人补缴时选择的缴费标准以及补缴年限进行补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申请,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申请表》),并由本人确认后,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四)申请补缴人员持《补缴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缴费。 (五)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应缴费未缴费的参保人,下一自然年度信息系统自动作废其上年度征集计划,不为其产生下一年度征集计划,待参保人本人下一年度持身份证原件到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后,经办机构为其打印《征集计划单》,参保人持《征集计划单》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一)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确定,无法明确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统一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二)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三)缴费基数每年7月进行调整,参保单位应于每年5月前向所在地经办机构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其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逾期不申报的,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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