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女方的计生关系是否可以留在原户籍地 |
释义 | 可以。 只要她上过户口,不管她以何种方式离开原单位,都不存在不要户口的问题,只是不把它迁过来而已,计生关系当然还是应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离开原单位后,就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计生关系应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你说她不要户口了来这和你结婚,结婚登记应该在一方的户籍地办理。如果计生关系她公司不给出证明,你要看她档案存哪了,如果打工公司没存档案,那不用他开证明,存档地出证明。 计生随户口走,不可以留在老家,户口在哪,就去哪里的计生部门办准生证。但如果是新迁到的户口,当地可能还会要你之前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相关的计生证明,之后才给办准生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一、未婚生子怎样上户口? 1、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 2、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3、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4、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二、办理准生证必须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准生证”的办理在男女双方都可以办,但原则上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因为只有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才掌握着女方的计生服务情况,在男方办的难度比在女方办的难度要大很多。 准生证,也就是《生育服务证》,是中国大陆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办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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