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消防法实施公安派出所职责 |
释义 |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一、派出所消防工作岗位职责: (1) 消防救援机构保留了消防监管职能。消防监管仍由本级政府的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仍然承担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有权进行消防行政处罚。 (2)消防救援机构保留了火灾调查统计职能。 (3)公众聚集场所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仍然是法定要求。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投用或营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3-30万元罚款。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5)派出所的消防监管职能未变。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公安派出所所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并将其纳入警务工作 统筹安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年度消防监 督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督促分管副所长,消防专职民警,责任区警长,治安、巡逻和社区民警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其履行消防 监督职责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 (四)定期组织召开全所消防监督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地区消防 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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