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什么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
释义 | 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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