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合同丢失,应对策略有哪些? |
释义 | 买房贷款合同丢失后可通过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或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后重新签订。法律依据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对个人签约方需确认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企业签约方需审查其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法律分析 一、买房的贷款合同丢了如何处理 1、买房的贷款合同丢了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可以携带身份证向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复印其合同原件;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已经丢失贷款合同的,可以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相关证明注销原贷款合同重新签订。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贷款合同中的主体资格问题有哪些注意的事项 1、签约对方为个人 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 (1)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借款合同。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也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2)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有授权,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查看企业名称是否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一致;查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 查看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在拟签合同业务的经营范围内;查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 (4)资信审查。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资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 结语 在处理买房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查询、复制登记资料或补办合同来解决。对于贷款合同中的主体资格问题,在签约方为个人时需注意其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要求,而签约方为企业时需要审查其部门、分支机构的资格,并进行资信审查。以上是对应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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