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担保费会在税前扣除。法律规定,企业支付给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方,即其他单位,非企业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费用,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