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厨房改卫生间是否合理? |
释义 | 楼上的住户将厨房改成卫生间,位置正对着楼下住户的厨房,这样的改造合理吗? 自己的房子,真的是想怎样改就能怎样改吗?如果楼下的用户对此产生不舒适的感觉,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厨房、卫生间恢复到原位呢? 楼上把厨房改成厕所,该如何维权? 张三为某小区2003房的业主,李四为其楼上2103房的业主。2017年7月初,张三发现厨房的吊顶有渗水,且是污水,便上楼找李四了解原因,此时发现李四将厨房改建成卫生间,而该卫生间位于张三厨房的正上方,因相关地面防水措施老化导致出现漏水。张三当即提出李四将厨房改成卫生间的行为违法,应该恢复到原设计位置,而李四表示自己有权房屋的装修改造,仅愿意对地板的防水进行维修。 而自从张三知道李四的卫生间设在自家的厨房上面,以及想到污水曾多次滴在自家的生活用具及食物上面,严重影响了其及家人的正常居住和生活。此后张三多次要求李四将厨房和卫生间恢复到原设计位置,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物业管理公司经现场检查后也向李四发出限期整改的通知,但李四拒不改正。于是张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四十五日内排除因房屋改建行为给自己正常生活带来的妨害,将1303号房卫生间、厨房恢复到原设计位置。 法院认为: 原告张三、被告李四为相邻物权人,在行使物权时应遵守法律及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被告李四房屋中原设计为厨房的房间已经改建为卫生间,该卫生间位于原告张三厨房正上方,由于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于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无论是1999年实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还是2011年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均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且《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该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被告李四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原告张三厨房的上方。被告李四对房屋的如此改造,使厨房污水和厕所污水等相混,易造成安全隐患,亦有违公序良俗,给原告张三的心理和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被告李四应恢复原状。判决被告李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将1303房卫生间恢复到原设计位置。 不论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情感层面来说,将厨房改成卫生间的做法都不合适。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住宅设计规范》的强制标准,还有违公序良俗,并会给楼下住户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如果遇到楼上住户将厨房改成卫生间的情况,楼下的住户可以要求楼上住户恢复原状,如果楼上的住户拒不改正的,楼下的住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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