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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会对医企退人员编制问题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推进公立医院取消事业编制(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这是大势所趋。目前的医疗现状相信去过医院的人都很清楚,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等已经到不得不改的时候,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能减小改革的阻力;实行合同聘用制能解放医院人员流动、增加各医院的竞争性,最终实现优胜劣汰,良心医院必将胜出,从而实现良性发展。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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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