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限制,一般按照当地政府的补偿政策处理,可以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解决。 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专门的冷库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规定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评估的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