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