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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交换证据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证据规则是:1、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2、如果是录音证据,注意录音证据的原始载体要保存好,从原始载体拷贝出来的录音不是录音原件,真实性无法保证,会引起对方质疑。3、对于电子邮件、qq电子聊天等电子证据,如果案情重大,一般建议予以公证以提高其证明效力。
    一、离婚视听证据怎么取得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视听资料成为有证明力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整性。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合法性。视听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三、真实性。视听资料要做到真是有效,对方需要承认,至少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四、录音录像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五、真实意思表示。私录视听资料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录像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进行录制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六、录音录像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录像后,即使拷贝到电脑上,但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视听资料也建议不要删除。根据最高院的法律规定,视听资料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资料提供方出示原始录音录像材料。另外建议对录制的视听资料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二、出轨证据怎么收集
    收集出轨证据: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写下悔改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核实婚外情后处理其作风的书面材料;对方和第三方之间的信件交流;
    2、电子证据。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或对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电话录音等,但建议在提交法院前对短信、电子邮件和聊天记录进行公证;
    3、视频证据。对方在床上与第三方捉奸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时,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三、离婚偷偷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应是真实的。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表现在其未被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末被改动,具有原始性和连贯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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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