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不还债可以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关于放弃继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办理条件。放弃继承权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且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需真实、合法,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公证处需向当事人讲明权利、义务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并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法律分析 一、是否可以不归还欠债而放弃继承权? 可以不归还欠债而放弃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必须要公证吗?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不是必须要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的条件 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继承的人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4.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5.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6.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 结语 总结:继承权放弃问题涉及到法律、道德等多方面因素,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在实际操作中,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在特定时间作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真实合法等。同时,放弃继承权时不能附加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