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法律的规定,烈士的遗属是依法享有抚恤金的,根据规定,烈士的孙子不属于烈士遗属,因此,烈士的孙子不能享受烈士遗属的补贴。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