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临时工有高温补贴吗 |
释义 |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已经没有了关于“临时工”的规定,代之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已经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各种待遇。高温补贴是盛夏期间,在超过一定高温时,对在岗工作的劳动者的一种劳动保护措施,不是福利费。所以,只要在盛夏期间在岗工作,不论是否退休,是否临时工作,都应该得到高温津贴。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范围包括室内室外多个工种,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二、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热线电话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职工中暑是否算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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