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案手机取证需要多久 |
释义 | 三十日,经批准可能会延长三十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 涉案手机号怎么处理 需要结合非法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正常来说对身份证没有影响,但是对手机号有影响。目前手机后都是实名制的,如果手机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欠费长时间不还或者是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况,各个运营商会将手机号列入黑名单,将不能使用对应运营商的电信服务,除非到运营商的网店进行赔偿或者承诺。需要结合非法使用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正常来说对身份证没有影响,但是对手机号有影响目前手机后都是实名制的,如果手机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欠费长时间不还或者是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况,各个运营商会将你的手机号列入黑名单,你将不能使用对应运营商的电信服务,除非到运营商的网店进行赔偿或者承诺。 刑事案件手机扣押取证多久归还 刑事案件手机扣押取证多久归还,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看派出所的调查进度。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九十二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但应当将鉴定、检测、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扣押物品的时间限制问题比较复杂,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公通字〔2010〕5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修改后的规定将于2015年9月1日起生效。该规定明确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