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统筹资源,综合减灾。 4.以人为本,科学救援。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7.依法应急,引导舆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