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老人农村宅基地儿女有没有继承权
释义
    

法律主观:
    


    女儿对农村老人死后遗留的宅基地没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6: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