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审判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的程序,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所进行的活动。 刑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查清刑事案件事实,依照《刑法》规定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这表明审判是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一项活动。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力。刑事审判的任务是全面核查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依照刑事法律对案件作出裁判,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处罚。所以说,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 一、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二)移送管辖的规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 2、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3、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4、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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