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楼当库房使用,触犯什么法律吗? |
释义 | 住宅楼当库房使用,触犯什么法律吗?触犯《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以上内容是律师关于住宅楼当库房使用,触犯什么法律静心整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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