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预审算结束侦查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简单的说,预审其实也是侦查的一部分。 预审实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预审部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的活动,即在形式案件的侦查阶段依法对已采取了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决定是否移送起诉的一项诉讼活动。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往往需要侦查员一步一步逐层的剥开犯罪案件的面纱,从而将犯罪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往往大家对刑事侦查的概念过于片面,只是简单的认为只要抓住了犯罪嫌疑人,案件就可以称为侦查工作的结束。而现实的刑事侦查并不这么简单。 刑事侦查其实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案件自发生且被发现后侦查介入的过程 2、刑事案件作案手段手法的分析、预判过程 3、刑事案件线索积累的过程 4、对犯罪嫌疑人侦查抓获的过程 5、预审“深挖犯罪”还原案件本来面貌的过程 在这5个过程中前4个环节都很重要缺一不可,而预审环节恰恰是对前4个环节的考察和进一步完善,将前期刑事侦查的线索逐一整理,使之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环环相扣。当然预审过程中往往需要直接面对犯罪嫌疑人,而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反抗心理过程中大都需要预审人员有绝对丰富的侦查经验及法律经验,将“还原案件本来面目”作为预审的根本目的。 所以预审既是刑事侦查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刑事侦查活动中最为重要、最吃功夫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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