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开购房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已婚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3、离异需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证件及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1)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且本人页户号要与首页户号一致。 (2)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所有信息要与现在使用的信息一致。 (3)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出具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办理。 (4)夫妻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