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但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并不代表没有监护权,两者是不同的含义。没有抚养权不代表没有监护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也就是说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还是具有监护权的。监护权解除的条件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