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无需监护人监护,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无需监护人监护,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