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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需要按哪些情形来制定?
释义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制定裁量权基准:
    (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立法目的、法律原则;
    (二)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的地域差异性;
    (三)管理事项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
    (四)其他可能影响裁量权合理性的因素。
    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于政府行政的要求有哪些?
    1、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明确政府的权利是人民给的,要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忘记了这一点,政府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质上就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控制主观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保证。
    2、增强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光有好的思想,并不必然能够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于复杂的问题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需要政府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我们只有不断地向书本去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地发挥政府的聪明才智,才能在客观上把自由裁量权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内。
    3、要克服不良思想的侵蚀。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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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