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原告败诉的后果表现为:原告败诉需要承担应经预交的诉讼费用,同时如果诉讼存在司法鉴定,那么该费用也由原告承担;败诉意味着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诉讼的目的不能实现。一审败诉可以收到判决的15天内向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