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实践中,一般需要结合上述因素和个案情况予以确定。1. 子女的实际需要是指子女在日常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包括基本的生活需求、适当的教育需求以及必须的医疗需求等。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是指父母收入范围内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承受能力。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应理解为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可参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指标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