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医疗器械缺陷受损害,患者可向谁追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因医疗器械缺陷受损害,患者可向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的生产者追偿。民法典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一、医疗侵权责任纠纷的归责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特殊情形下,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构成医用产品缺陷损害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医疗失误怎么处理 因医疗失误导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及患者家属可以向院方及相关医务人员主张相应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种类需要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来具体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医生渎职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医生渎职罪立案的标准如下: 1、严重不负责任,擅自离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患者进行必要的医疗治疗的; 2、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实验性医疗; 3、严重违反检查、审查制度的,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剂、医疗器械; 4、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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