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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登记人不是户主拆迁补偿平等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 土地使用权 ,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3、现行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 房屋拆迁补偿 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被拆迁房屋 重置成新价构成。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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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5: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