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
释义 |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如果都是军人,二人都有住房补贴,应根据军队关于住房补贴问题的有关规定,先计算出个人的住房补贴总额,减去结婚前个人应得的住房补贴的金额,余下的部分,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再进行适当分割。 一、军人的财产该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二、婚姻继承纠纷裁判规则有哪些 婚姻继承纠纷的裁判规则如下:1、当事人以出产,经营的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该财产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以出产,经营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天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3、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房钱收进属于经营性收进,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用度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均匀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5、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已经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