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工伤认定正在处理中,是否可以领取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处理期间,劳动者可依据相关规定领取职业病治疗费和伤残津贴,但没有法律规定可领取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 职业病工伤待认定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在职期间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并应当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十四条 职业病工伤待认定期间,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不得受影响。 3.《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因工伤待定期间的休假、医疗费用、开支等,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 因此,工伤认定处理中劳动者可领取的只有职业病治疗费和伤残津贴,而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的领取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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