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点执业需要原单位同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多点执业需要原单位同意,多点执业是指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医师,受聘于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 多点执业的要求: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2、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4、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5、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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