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 如果商品属于: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情况,则不能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一、出售的样品商家要保修吗 对于已出售的样品家电,商家应当按保修期保修,不得以样品家电为由,不履行三包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二、饭店加收10%服务费合法么 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能收,因为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 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如下:对于购买的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不适用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在七天内要求退货。但对于通过网络、电话、电视等方式购买商品的,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能退货的商品之外,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