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进行及时确认,并告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不合格内容或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等。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要及时进行确认,并进行评审。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合格内容,则应当及时告知投标人。同时,如果投标人漏交了必要的材料,则也应当及时告知。这些措施可以避免因为瑕疵或错误导致被否决或者延迟,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存在严重失实情况,招标人应当怎么办?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存在严重失实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其从参与招标流程中删除。同时,如果情节严重,构成涉嫌犯罪行为,则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协助调查。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及时确认,并通知投标人存在未填写、漏交或者需要补充的材料,同时,应当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如发现不实内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置,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及时确认,并通知投标人存在未填写、漏交或者需要补充的材料。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开标前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内容不真实的,应当告知投标人补正或者补充材料,或者予以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