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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释义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一、质押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质押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贷款买房产证什么时候能拿到
    贷款买房,在贷款还清前,需要将产权证抵押给银行,待贷款全部还清后才能取回房产证。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应该要与银行签订一份抵押合同和贷款的合同。在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办妥后,房管部门将会对房屋进行登记,设定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等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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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