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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资料
释义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五)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济南不动产抵押登记备案要钱吗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4、主债权合同或其他债权债务合同;5、抵押合同;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抵押范围平面图;8、涉及划拨土地上国有资产抵押的,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在抵押物评估报告或价值确认书中注明划拨土地;9、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建设部门出具的在建工程尚未预售证明。
    二、房屋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吗?
    是不动产登记。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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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