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 一、履行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履行抗辩权的类型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难以支付的危险时,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暂时暂停履行合同。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二、什么是权利人对抗对方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三、请求权是指什么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直接控制权利标的物,只能向义务人请求,形成权是指权利主体仅凭自己的行为就能改变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或者其他权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抗辩权。辩护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律原因对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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