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
释义 |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先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是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先履行是有先后顺序的,未履行方可拒绝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方有权中止履行,如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等。 法律分析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要求免除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法提出抗辩来保护自身的法律权益。抗辩权的行使需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抗辩事由包括合同违约、欺诈、强制、无效等。合同当事人通过行使抗辩权,可以获得法律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限和条件,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法行使抗辩权,才能实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权益的目的。 结语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通过行使抗辩权,合同当事人可以保护自身的法律权益。然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限和条件,合同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法行使抗辩权,才能实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法律权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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