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实上行成的劳动关系、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应过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一、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问题是员工必须要首先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而且还需要证明老板在扣工资的时候,确实是无缘无故没有原因的乱扣。只有这样的话,国家有关部门才能够进行干预的。建议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好及时的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