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公民平等权的表现形式 |
释义 | 根据《宪法》,所有公民在法律上都应该平等对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要消灭特权。特权是公民平等权可能被侵犯的主要表现。有的干部自视为不受法律的约束的特殊公民,他们不但不守法,而且还以权谋私,徇情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者。由于他们地位的特殊性,公民误认为他们有些特权,不敢问,甚至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也误认为应该如此。事实上,公怕权利是平等的。一个人无论职位高 法律分析 根据《宪法》,所有公民在法律上都应该平等对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要消灭特权。特权是公民平等权可能被侵犯的主要表现。有的干部自视为不受法律的约束的特殊公民,他们不但不守法,而且还以权谋私,徇情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者。由于他们地位的特殊性,公民误认为他们有些特权,不敢问,甚至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也误认为应该如此。事实上,公怕权利是平等的。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都要遵守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有的妇女在家庭关系上不能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而处于男尊妇卑的地位,她们在家庭重大事项中没有发言权,经济上没有掌管和使用权。她们有的甚至成为只有干活的义务而不能享受平等权利的奴录。 在遗产继承上,女儿往往没有得到与儿子同等份额的遗产继承,甚至被剥夺了继承权。有的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如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权。 在一些农村,妇女不能同男子一样平等地分得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 在一些工作、企事业单位中,女职工不能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干同样的活,所得工资和奖金却要少些。在一些单位,裁员下岗时,往往女职工被裁员下岗得多些。如此等等。 上述些情况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利。 因此,公民在平等权被侵犯时,要懂得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拓展延伸 标题:特权侵犯 特权侵犯是指在行使特权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权侵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行政特权侵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司法特权侵犯:司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 结语 公民在法律面前应该平等对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特权是公民平等权可能被侵犯的主要表现,公怕权利是平等的。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都要遵守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公民应该懂得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以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律依据 宪法\t第四十七条\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宪法\t第一百三十三条\t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02-24)\t第十九条\t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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