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父亲的房产。法律规定,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所以只要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让他人获得房产,那女儿就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另外,父亲也可以立下遗嘱指定让女儿继承自己的房产,只要遗嘱无法定无效事由,则女儿也可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到房产。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