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2010年12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修正2020年9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备案 第三章审查 第四章处理 第五章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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