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妇女怀孕期间离婚吗 |
释义 | 原则上男方不可以在妇女怀孕期间离婚,怀孕期间只有女方有离婚的权利,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受前述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可以起诉离婚。 一、孩子还没生离婚怎么办手续 孩子未出生,在女方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是男方一般不能起诉离婚。 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 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限制男方离婚的诉权规定是什么 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 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 (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三、离婚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女方的特殊保护规定而提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 (一)、解除婚姻关系主张的提出是在女方怀孕、分娩或中止妊娠等特定时期内; (二)、不存在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情况。 《民法典》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规定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堕胎后的妇女,在一定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适用该规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条件: (1)、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女方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的期间之内; (2)、限制的主体只能是男方,即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或双方自愿离婚的,不受限制; (3)、限制的权利是男方的诉权,而不是剥夺其诉权,期限一旦届满,其离婚诉权自行恢复; (4)、在特殊情况下,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仍然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 所谓确有必要,一般是指男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紧迫的事由,男方坚持要求离婚,如不及时受理,会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此时,法院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但是否准予离婚。仍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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