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社保基数上限 -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养老保险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2)生育保险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 (4)工伤保险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5)医疗保险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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