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房产证上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的情形,其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由双方协商处理;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一、双方离婚时对任何房产都能请求分割吗 双方离婚时不是对于任何房产都能请求分割的,只能请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怎样分割房产 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其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共同财产的。对于属于夫妻各方一方的财产的,是不参与分割的,为其夫妻各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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