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原则是: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一、上海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基本原则 有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离婚后黄金首饰归谁 离婚后黄金首饰归夫妻共同所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三、分割财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分割财产时遵循的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照顾妇女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方便的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保证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的财产,也不得分割家庭财产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