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母公司资质可以分立至全资子公司,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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