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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买商业车险可以吗,车辆有哪些商业保险
释义
    本文介绍了购买商业车险的必要性和车辆需要考虑的商业保险种类。商业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投保部分险种或全部险种。常见的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险、不计免赔险等。购买商业车险前,建议车主了解自己的需求并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
    法律分析
    购买商业车险是否必要呢?车辆需要考虑哪些商业保险呢?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商业车险可以根据车主的需要购买。商业险中又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可以独立购买,但是附加险只有在已经购买了相应主险的情况下才能附加购买。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品种都大致相同。主险主要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主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常见的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险”、“不计免赔险”等。
    一般“三者险”、“车损险”和“盗抢险”是车主都会投保的险种。其他的险种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第一百二十八条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前款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商业车险是指商业车辆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商业车险公司提供各种保险产品,包括责任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等。商业车险的险种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风险情况进行选择。在选择商业车险时,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以及保险产品的种类和保险金额。此外,还需要了解商业车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理赔流程,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合理的理赔。
    结语
    购买商业车险是否必要呢?车辆需要考虑哪些商业保险呢?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商业车险可以根据车主的需要购买。商业险中又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可以独立购买,但是附加险只有在已经购买了相应主险的情况下才能附加购买。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品种都大致相同。主险主要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主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常见的附加险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险”、“不计免赔险”等。一般“三者险”、“车损险”和“盗抢险”是车主都会投保的险种。其他的险种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购买商业车险前,建议车主先了解自己的需求,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进行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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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