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总公司不可以转让分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没有负责人。 一、要如何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4、总公司章程;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9、其它所需材料。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二、分公司注销后债务具体由谁承担 分公司注销后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