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房屋租赁中哪些常见的问题最容易引发纠纷 |
释义 | 1、承租人擅自出租房屋,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有什么后果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的,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被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要求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租客拖欠房租应该怎么做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拖欠房屋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要求承租人退出房屋。 三、出租人可收回房屋有哪些情况 出租人可收回房屋的情况,具体如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2、承租人逾期不付款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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