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仲裁中的反诉探讨
释义
    劳动仲裁中可以提起反诉。劳动仲裁反诉是指在已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被诉人向申诉人或被告向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对方的仲裁或诉讼请求。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技巧包括了解案情、确定管辖权、撰写申请书、准备证据并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技巧有哪些
    1、先了解案情,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
    2、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
    3、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4、准备证据,可以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明细等书面材料准备好,如果有录音可以刻成光盘等。
    5、把《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准备一式三份,交两份给劳动争议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劳务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6、劳动争议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会通知劳动者。如果受理,会把开庭时间一并通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属于另行处理的,仲裁委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结语
    劳动仲裁中的反诉是指在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被诉人向申诉人或被告向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旨在抵销或吞并对方的仲裁请求或诉讼请求。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不服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先了解案情,确定被申请人,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会会在收到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会会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5:17:44